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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学一做”

    信息发布者:李兴洋
    2017-01-02 19:35:59   转载

    各党(总)支部:

    根据省市区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好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补充要求,现就做好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以下简称“七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七项重点工作的紧迫性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组织部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了深入调研和系统梳理,明确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中央巡视组已将七项重点工作作为来陕西进行“回头望”的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将七项重点工作纳入两月一次的重点工作汇报内容。8月3日,市委出台《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的意见》(汉发〔2016〕11号),将七项重点工作融入全面过硬
    工程中,推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8月12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晓勇来汉台参加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诊会时,要求我区坚持高点定位争当表率,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用活机制凝聚合力,切实做细工作,当好“领头羊”,并要求对七项重点工作进行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要求我镇各党
    (总)支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完成好七项重点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汉台区委组织部转发的《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汉区组通字[2016]6号)精神,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开展梳理排查,通过核查党员名册、党员档案、党员缴纳党费和参加支部活动记录等办法,确保排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尽最大可能使每名党员特别是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回归组织,参加学习教育。

    8月底前全面完成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2、关于对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汉区组通字[2016]47号)要求,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本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本届任期内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党员;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各党(总)支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一核实排查清理的重点问题,登记人员信息,分类梳理汇总。

    9月10日前,报送排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受处理人员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及中组部下发的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同时报送各类排查清理对象名册。

    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汉区组通字[2016]84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年内没有换届的问题;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问题。排查工作要逐一进行、摸清底数,查明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镇党委将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镇党委将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9月5日前,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同时向镇党委报送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整改工作台帐、中组部下发的专项检查统计表和开展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系统9月15日前完成。

    4、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有主动、足额缴纳党费的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主动补交,原则上不代扣代缴。要以提升党性观念为核心,以核清基数为依据,以规范标准为前提,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到位。

    9月底前,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必须全面完成。

    5、关于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按照中组部和省市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集中推进“两个覆盖”的要求,着力扩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力争到今年底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单独组建率均有明显提升。在非公企业,做到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有党的组织;在社会组织,做到省级以上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的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要组织力量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力求做到“五个清”,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建立党组织情况清或未建党组织原因清。

    6、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镇党委将集中力量,集中攻坚,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确保10月底前动态消除。加强第一书记工作,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7、关于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中央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作表率、走在前。因此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党的建设,探索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大局的有效路径,探索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提升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和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三、加强对七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夯实两个责任。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各党(总)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全力推动落实。特别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各党(总)支部要对照《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任务完成时限一览表》(附后),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保证每项任务都能顺利落实、不挂“空挡”、不留死角。要强化实践效率意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要加大督导力度。区委组织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抽查等方式,检查各党(工)委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打分排名予以通报,并呈报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因此镇党委也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通报等方式,到实地察实情,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凡是在明察暗访或者专项抽查中出现问题的、或是工作推动不力的,一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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